平舆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召开
7月26日,平舆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在县人大常委会三楼会议室召开。县人大常委会主任禹卫东,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商根喜、程彦、张大海、张伟群出席会议。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王新科,副县长李庚建,县法院院长徐普,县检察院检察长赵伟锋等应邀列席会议。会议由禹卫东主持。
各乡镇人大主席、街道人大工委主任,县政府办、县纪委监察委、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统计局、县农牧局、县卫计委、县住建局、县教体局、县公安局、县审计局、县环保局、县水利局、县文广新局、县工商局负责同志,4名特邀的县人大代表以及部分县人大工作委员会兼职委员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应到县人大常委会常务委员32人,实到28人,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听取审议并通过了平舆县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和关于人居环境综合整治专项工作报告,平舆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全县薄弱学校改造工作的调研报告,平舆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冯振云暂停执行代表职务的报告和关于路峰、刘保成辞去代表职务的报告。会议还对县公安局、县审计局、县环保局、县水利局、县文广新局、县工商局进行工作评议。
就加强县人大常委会作风建设,禹卫东提出两点要求。一要提升认识,增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加强作风建设,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需要,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需要,是提升县人大常委会工作的需要。要提高思想认识,从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高度,深刻认识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要学习好、贯彻好、落实好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断加强政治建设、作风建设,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十九大作出的决策部署上来,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的权威和核心地位,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为更好地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打牢思想基础;要落实好县委要求,持续推进作风建设,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激发工作干劲,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县人大常委会的各项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二要结合实际,切实把作风建设抓实抓牢。要加强思想政治建设,要从讲政治高度,做好县人大常委会的各项工作,推进新时代平舆经济社会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要牢固树立求真务实、实干干实的作风,一步一个脚印、扎扎实实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确保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要强化纪律约束,牢固树立“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观念,增强纪律意识,严格按照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的有关规定办事,心存敬畏、防微杜渐,严格要求自己,保持清正廉洁本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