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舆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召开
来源:平舆人大 日期:2019-05-24
1月31日下午,平舆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在县人大常委会三楼会议室召开。县人大常委会主任禹卫东,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县委副书记、县长赵峰,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董红卫,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李海燕,县人民法院院长徐普应邀出席会议。会议由禹卫东主持。
会议听取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接受李志娴辞去平舆县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的决定(草案)》《关于提请李海燕同志任职的议案》《关于接受叶国庆等三位同志辞去县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和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相关职务的决定(草案)》《关于提请任免李文昌等六位同志职务的议案》《关于范秋灵等十五位同志职务任免的议案》《关于提请任命刘小付等36位人民陪审员的议案》。禹卫东向新任命人员颁发了任命书。被任命人员进行了宪法宣誓仪式。
禹卫东指出,本次会议全面贯彻落实了市委、县委人事安排意图,实现了党管干部原则和依法任免有机统一。希望新任命人员切实加强政治建设,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落实“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牢记使命,不负重托,认真履行部门和岗位职责,全面做好各项工作,为新时代平舆高质量跨越发展作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