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舆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召开
4月26日上午,平舆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在县人大常委会三楼会议室召开。县人大常委会主任禹卫东,副主任商根喜、程彦、张大海、张伟群出席会议。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王新科,副县长陈玉杰应邀出席会议。会议由禹卫东主持。
本次会议应到县人大常委会常务委员31人,实到26人,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传达学习了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精神;听取了平舆县人民政府关于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进展情况专项工作报告、平舆县人民政府关于药品安全监督管理专项工作报告、平舆县人民政府关于全面落实河(湖)长制情况专项工作报告、平舆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全县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情况的执法检查报告、平舆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全县普法宣传工作调研报告、平舆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郭志红辞去县十四届人大代表职务的报告、平舆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选任县人大常委会兼职委员的议案、人事任免议案及说明。
随后,县人大常委会各组成人员进行分组审议讨论。
在随即召开的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上,会议表决通过了《平舆县人民政府关于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进展情况专项工作报告》《平舆县人民政府关于药品安全监督管理专项工作报告》《平舆县人民政府关于全面落实河(湖)长制情况专项工作报告》《平舆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全县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情况的执法检查报告》《平舆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全县普法宣传工作调研报告》《平舆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郭志红辞去平舆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的决定(草案)》以及平舆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选任县人大常委会兼职委员的议案。同时会议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被任命人员进行了宪法宣誓仪式。
就认真学习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精神,禹卫东要求,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各乡镇人大的同志,要结合习近平总书记参加河南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认真学习大会各项报告和作出的各项决议、决定,深刻领会其精神实质、内容要义,准确把握中央的决策部署,提升政治站位,提高工作本领。要从全县发展大局出发,从人大履职实际出发,不断增强法制意识和法制观念,认真做好各项工作,切实发挥好自身作用,为我县高质量跨越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关于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进展情况、药品安全监督管理、全面落实河(湖)长制、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普法宣传工作。禹卫东要求,县人大常委会相关工作部门要对执法检查报告和普法宣传调研报告进行修改完善,对意见建议进行收集整理,形成会议审议意见,经主任会议讨论通过后,交县人民政府研究处理。同时,要抓好监督,听取整改落实情况,了解整改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通过监督整改落实,不断助推政府部门的工作。
关于脱贫攻坚工作,禹卫东指出,今年是我县脱贫摘帽年,脱贫攻坚任务艰巨,县人大常委会的各位领导同志要结合我县目前正在开展的脱贫攻坚问题“过筛子”彻查彻改活动和危房清零专项行动,按照职责分工,深入到个人分包联系的乡镇、村,积极排查、解决存在的问题,统筹指导好脱贫攻坚各项工作,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县人大常委会各位委员要立足帮扶责任,结合本单位脱贫攻坚工作,积极入户走访,开展问题排查,坚决防止和杜绝形式主义。
关于“创文”专题询问工作。禹卫东要求,各调研组要对查找出的问题进行归纳梳理,提出询问问题建议,提交主任会议研究确定。要将收集到的问题和确定的询问问题,向被询问单位进行及时反馈,被询问单位要针对会议确定的询问问题,召开党组或班子会议,研究制定相应的答复意见,答复意见既要有正确的态度,更要有具体的整改措施,不能泛泛而谈。要切实做好整改工作,各被询问单位不仅要做好询问问题的整改落实,也要做好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各调研组要切实发挥作用,加强跟踪监督,确保整改取得实效。
关于人大代表联络站建设,禹卫东要求,各乡镇(街道)要对照标准,进行一次“查漏补缺”,围绕“硬件”“软件”双提升,进一步完善各项制度,做好各项记录,填写好代表履职档案,制定活动计划,收集整理组织开展活动的记录,做到痕迹化管理,通过代表联络站建设,切实发挥好人大代表的作用,确保顺利通过省人大常委会检查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