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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舆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召开

来源:平舆人大  日期:2020-10-27
      10月27日,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召开。县人大常委会主任石玉兴,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商根喜、程彦、张大海及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吴玉冰,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副县长朱瑞霞,县人民法院院长徐普,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赵伟锋出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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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议由石玉兴主持。会议应出席县人大常委33人,实到28人,符合法定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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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议同意李海燕同志辞去平舆县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会议表决任命吴玉冰同志为平舆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代理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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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全票通过了吴玉冰同志为平舆县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代理主任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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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后,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代理主任吴玉冰同志面向国徽,左手抚按《宪法》,右手举拳,庄严宣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