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0月11日平舆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
任命:
王娟同志为平舆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李松同志为清河街道人大工作委员会主任。
决定:
王娟同志为平舆县监察委员会代理主任。
决定任命:
刘书魁同志为平舆县城市管理局局长。
决定免去:
王娟同志的平舆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
郑华伟同志的平舆县城市管理局局长职务。
平舆县人大常委会
2025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