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舆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召开
来源:平舆人大 日期:2025-10-13
10月11日,平舆县人大常委会主任胡艳红主持召开平舆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王娟,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韩靖,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韩建民、程彦、吴志、温留闯,县人民法院院长李光明,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段桂东等出席。
会议应到31人,实到 29人,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听取、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县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关于2025年民生实事项目实施进展情况的报告;拟任命人员进行了任职承诺;会议对相关议案进行了分组审议;参会人员对人事任免事项进行表决。
根据投票表决结果,平舆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宣布:免去王娟同志的平舆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免去郑华伟同志的平舆县城市管理局局长职务;任命王娟同志为平舆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决定代理主任;任命刘书魁同志为平舆县城市管理局局长;任命李松同志为平舆县人大常委会清河街道人大工作委员会主任。
胡艳红分别向王娟、刘书魁、李松颁发了任命书;在庄严的国歌声中,新任命人员进行了宪法宣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