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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舆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召开

来源:平舆人大  日期:2025-11-10

       11月7日,平舆县人大常委会主任胡艳红主持召开平舆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韩建民、程彦、吴志、温留闯,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张乔,县人民法院院长李光明,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段桂东等出席。

  本次会议应到常委会组成人员31人,实到24人,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听取并表决通过了平舆县人民政府关于“三园”建设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全县物业管理服务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以及县人大常委会关于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的工作报告。审议了关于《平舆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接受陈华伟辞去驻马店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请求的议案》,表决通过了《平舆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陈华伟辞去驻马店市第五届人大代表职务的决定(草案)》;审议了关于《平舆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接受李伟辞去平舆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请求的议案》,表决通过了《平舆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李伟辞去平舆县第十五届人大代表职务请求的决定(草案)》;对县发改委、县自然资源局、县商务局、县卫健体委、县医保局开展工作评议;参会人员对人事任免事项进行表决。

  根据表决结果,会议决定任命王勇涛、朱成奎、钱坤、史留帅为平舆县人民法院审判员;依照程序免去陈华伟的驻马店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李伟的平舆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

  在庄严的仪式中,胡艳红向新任命人员颁发了任命书。随后,新任职人员在庄严的国歌声中进行了宪法宣誓。

  胡艳红主任在总结讲话中强调,要扎实抓好评议整改,各被评议单位要严格按照整改计划推进落实,按时报送整改结果,确保问题整改到位、见到实效。要注重整改实效与长效,坚持问题导向,以整改推动补齐短板、强化弱项,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切实提升履职能力和工作水平。要强化跟踪监督问效, 各评议调查组要通过实地查看、走访座谈等方式,持续跟踪整改进展,推动问题全面整改、评议成果有效巩固,不断提升监督工作的实效性和权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