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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舆县人大机关财务管理制度

来源:平舆人大  日期:2026-04-02

  一、坚持从严从简,带头过紧日子,降低办公成本;坚持提质增效,科学统筹财政经费资源,严格控制经费支出,加强厉行节约;坚持实事求是,从实际出发安排办公工作。

  二、本单位行政经费、专项工作经费的财务管理工作适用本制度。机关财务管理工作涵盖机关各委室、办公室。

  三、机关财务工作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务工作法律、法规和规章,严格执行财经纪律,根据财政部门及财政国库支付制度要求,加强财务收支计划的管理,做好月、季、年度计划,统筹兼顾,合理分配使用资金,搞好收支预算平衡。

  四、机关所有经费的管理坚持统筹安排、集中管理、勤俭节约、专款专用、前置审批、严格程序的原则。机关年度经费预算、年终经费决算编制报告,由财务人员报办公室主任、分管副主任和常委会主任审核。

  五、财务人员依照《会计法》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并按照会计制度和财务工作规范要求,结合实际设置科目、账户、填制凭证,记录会计事项,做到日清月结,真实完整地反映机关全部财务活动。

  六、财务支出以公务卡支出、对公转账为原则。为加强对财务支出的监督,财务报销坚持单经手人制度。经手人必须写明财务支出的具体事由,不得含糊笼统。财务报销票据由财务人员审核后,经办公室主任、分管机关副主任审批签字后方可报销。

  七、认真落实公务卡制度。凡机关公务活动的零星商品支出,包括办公费、差旅费、燃油费等,使用公务卡支付。报销时需提供刷卡消费凭证和发票,通过信息系统审核后方可报销。

  八、办公用品包括日常用品、书报杂志等,由机关委室提出采购申请,经分管领导和主管领导签字同意后,由财务人员统一购买或订阅。

  九、公务车由办公室负责开具派车单并标明到达地点。公务车辆日常维护及过桥过路等费用按规定标准报销。车辆添置配件或大修的,应提前向党组说明,由财务统一安排在指定维修店维修或添置,统一结算,个人不得自行结算。

  十、因公学习、考察、培训的,经党组同意,凭通知按照《平舆县县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和省、市、县财政部门规定,报销出差考察线路的差旅费和学习资料费,与考察学习无关的,不予报销。

  十一、严格控制单位招待费,凡涉及公务招待、加班就餐的,一般安排在县招待所,按照县两办规定标准执行,确需在社会餐馆就餐的,需报分管领导批准,实行派餐(住宿)单制度,“一票两单”(发票、派餐单、菜单)。

  十二、个人原则上不予借款。

  十三、配备的电脑、空调、办公家具、桌椅等,要完善固定资产管理登记手续,个人调出、退休后一律交办公室,不得私自带出或转交他人使用。

  十四、凡3000元以上大额开支,需经常委会党组会议研究批准。

  十五、机关开支由财务人员初审,经办公室主任审查签字后,报分管领导签批,最后由单位负责人签字方可入账。

  十六、加强机关固定资产管理,配合机关做好固定资产的购置、使用、处置等工作,发挥好固定资产服务机关工作的作用。

  十七、本制度从下发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