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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舆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召开

来源:平舆人大  日期:2026-06-09

  6月9日,平舆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召开。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张世霞,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韩建民、程彦、吴志、温留闯出席会议。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韩靖,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候选人王冬冬,县人民法院院长李光明,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段桂东列席会议。

  会议应到常委会组成人员32人,实到27人,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听取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平舆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检查《河南省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工作条例》和《河南省街道人大工作条例》贯彻实施情况、平舆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接受王娟辞去平舆县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请求的议案》、《关于提请王冬冬同志代理平舆县监察委员会主任的议案》,平舆县人民政府关于2025年全县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关于2025年度国有资产综合管理、农产品质量安全等专项工作报告,平舆县人民法院关于民事审判、平舆县人民检察院关于民事检察两个专项工作报告。会议对相关议案进行了分组审议。常委会组成人员对人事任免事项进行了表决。

  根据表决结果,会议任命王冬冬同志为平舆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决定其代理平舆县监察委员会主任;任命胡计芬同志、曾令坤同志为平舆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任命倪家可同志为古槐街道人大工委主任,丁岚同志为清河街道人大工委主任。

  会议要求,要抓实“两条例”问题整改,健全长效机制,推动基层人大工作规范化、法治化、常态化运行。要紧盯生态环保突出问题,抓实重点工作,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要全面摸清国有资产底数,健全国有资产监管制度,创新运营模式,提升运营效益。要加强农业标准化生产和源头管控,完善检测体系,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要聚焦群众民事司法诉求,优化办案流程、强化精准监督,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

  会议强调,要紧扣县委中心工作和全县发展大局,精准有效开展人大监督,寓支持于监督之中。要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密切联系代表群众,积极回应民生关切。要持续加强自身法治能力建设,提升依法履职、审议决策水平,以高质量人大工作护航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县政府办、县生态环境局、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常委会会议闭幕后,还组织开展了常委会委员履职专题培训。